音乐课一直是中小学教育中很重要的一门课程,深受孩子们的喜爱,随着素质教育和教育改革的实施,音乐教育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,受到了教育界的重视,人们对音乐的认识也产生了变化,对音乐的渴求也更加强烈。
音乐课即是对学生进行音乐教育。然而多年来,在我们的音乐教育教学中,始终是以“教”为中心,教师只是在音乐课中教给学生音乐知识、歌曲等内容,形成了“教师讲,学生听”“教师教,学生学”的传统模式,而忽略了音乐课“育人”的最终目的,音乐课中的“教”和“育”是两个相辅相成,不可分割的因素。“教”即“教学、传授”将一些音乐知识、技能讲述、传授给学生,使其掌握音乐技能,“育”即“培育,育人”,在音乐课的学习和积累中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、想象力、创造力等各方面素质能力,培育学生成为“全面发展的人”。所以我们说,在音乐教育的过程中“教”是手段,“育”才是音乐课的最终目的。